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省厅、市局相关通知的精神,要求我区做好2016年省杰出教师、省中小学师德楷模和省“春蚕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杰出教师全区推荐申报名额共1名;

级优秀教师暨中小学师德楷模全区推荐申报名额共1-2名;

省“春蚕奖”全区推荐申报名额共2名。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总数不超过1

二、推荐范围

(一)省杰出教师: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二)级优秀教师暨中小学师德楷模: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省“春蚕奖”: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包括在教学、管理和服务育人中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教师。

 

 

三、推荐条件

(一)省杰出教师:

    “浙江省杰出教师应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符合时代发展的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守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级优秀教师暨中小学师德楷模: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热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抵制有偿补课;坚持素质教育理念,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2.19701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

(三)省“春蚕奖”: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育教学理念或管理思想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坚持以生为本,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坚决抵制有偿补课,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4.对从事管理和服务岗位的人员,应在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中,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较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水平。

5.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五年以上。

6.推荐人选为19701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没有农村学校的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坚持向第一线教师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师德为先,重点考核教师日常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要考核教师是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否积极投身于新课程改革,是否努力追求“轻负高质”。同等条件下,各中小学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普通高中教师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且承担开发开设选修课程业绩突出的教师,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且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评选质量。经集体讨论,上报推荐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一)请各单位务必于526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省杰出教师

1)《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表》,纸质稿一式1份,附电子稿;

2)《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登记表》,纸质稿一式1份,附电子稿(电子稿务必以Excel格式上报);

3)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附电子稿(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3000字以上);

4)近期2寸证件照及3张工作照,电子稿按照市地/高校姓名的格式命名;

5)有关科研成果、学术论著(最有代表性的1/部)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稿一式1份。

2.《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人选推荐表》,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

3.《浙江省春蚕奖推荐表》,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

以上申报材料有关表格可从“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下载。

4.《省级先进推荐人员一览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电子稿发至:2833008714@qq.com

      联系人:  汪琪        伍卓凌      朱军威

联系电话:85337061   85337060   85337123

 

附件:《省级先进推荐人员一览表》

 

附件:省杰出教师等推荐一览表.xlsx

 

 

                                      下城区教育局

                                     2016524